第一纺织网9月17日讯 备受关注的新疆棉花直补细则终于出台。今日下午,中国棉花协会发布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暂行)》。主要内容与先前市场流传的基本一致,其中,值得关注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明确了国家采取适时应急措施的两种情况,一是当国内市场棉花价格大幅度低于进口棉价格,二是出现“卖棉难”时,及时启动预案,采取必要措施鼓励企业入市收购。

  2、补贴总额并未有明确限制,方案规定,市场价格为采价期内新疆棉花平均销售价格,采价期为9-11月。12月底前,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国家统计局调查的新疆棉花产量,测算补贴资金总额,分别拨付新疆自治区和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区财政按总额5%的额度预留,机动补差。

  3、明确了新疆兵团按皮棉产量测算补贴资金总额;新疆地方按0%按面积补贴,40%按实际籽棉交售量补贴。在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上,次年1月底前,以“一卡通”或其他形式将面积补贴资金兑付至基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次年2月底前,以“一卡通”或其他形式将产量补贴资金兑付至基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4、特种棉(包括长绒棉和彩棉)的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产量部分)为陆地棉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产量部分)的1.3倍。特种棉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单独统计、单独上报。

  5、针对本地转圈棉及疆外棉流入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控制办法。

  6、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后,国家将增加对新疆节水灌溉工程和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加大对农机具购置和农业保险保费等补贴力度,继续实行出疆棉运费补贴。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尽快提出落实方案,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对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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